法官判決書罕見示警:勿依賴AI撰寫法律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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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祖厝共有土地買賣糾紛,承審法官駁回原告全部請求後,罕見在判決書開頭直接寫下勸告:「拿到判決後,請找個律師問清楚,當然,是活生生的、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。不要問AI,不要用AI寫上訴狀,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。」這段話迅速引發法律界與社會討論。
原告黎姓地主不滿觀音區祖厝所在的共有土地遭其他共有人依《土地法》第34條之1規定出售,主張買賣契約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、違反優先承買權、提存程序有瑕疵,甚至指控賣方為履行淨空義務而涉毀損、侵入住居,請求法院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、禁止移轉登記並撤回提存。法院認定契約有效,原告請求無理由,全部駁回,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法官指出,共有人處分的是土地持分,而非祖厝建物本身,原告依法可領取的是土地應有部分對價,並非「祖厝補償」。原告為此繳納逾9萬元裁判費,並提出數百頁書狀與證據,卻始終圍繞「不存在的補償」打轉,顯示對基本法律概念有嚴重誤解。

判決書並未逐條列出AI生成的錯誤內容,但從法官的措辭與律師後續評論可歸納幾點關鍵原因:
法律論述明顯失焦且缺乏專業判斷
原告把「土地持分處分」與「祖厝補償」混為一談,核心主張建立在錯誤的法律前提上。這類根本性誤解,在人類律師審慎檢視後通常能及時修正,但AI生成的長篇書狀往往「看起來很完整、用語很正式」,卻無法真正抓住爭點。
書狀呈現典型AI生成特徵
律師林智群公開表示,近期實務上常看到當事人交出「一看就是AI寫的狀」。這類文件常見問題包括:邏輯跳躍、法條引用不精確或過時、論述冗長卻空洞、語氣過於制式。法官直言「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」,顯示目前生成式AI產出的法律文書,在實務經驗豐富的法官眼中仍有明顯辨識度。
浪費司法資源與當事人自身權益
原告投入高額裁判費與大量書面資料,卻未能有效支撐主張。法官在判決中感嘆「真叫人不知如何是好」,並特別提醒原告兒子曾表示「被告的書面說明沒辦法回答問題」,法院「也不指望它能解答」。這反映出AI生成內容在真實攻防中往往經不起檢驗。
防止當事人繼續用AI「自救」而再次受傷
法官的建議並非單純嘲諷,而是針對可能提起上訴的情況預先示警。若原告繼續依賴AI撰寫上訴狀,很可能重蹈覆轍,既浪費時間金錢,也無法真正維護權益。
目前台灣並無禁止當事人使用AI輔助撰寫書狀的明確規定,但法院與律師界已多次提醒:AI適合用來整理時間軸、初步理解判決或列出問題清單,卻不適合直接產出正式法律文書。生成式AI容易產生「看似專業卻錯誤」的內容(幻覺),一旦提交法院,不僅無法幫助案件,反而可能讓法官對當事人可信度產生負面印象。
這起判決的真正意義,不在於「禁止用AI」,而在於提醒:法律爭議涉及權利義務的實質判斷,需要專業人員對事實、證據與法條的綜合運用。省下律師費、直接把AI產出的長文丟進法院,最終付出的代價可能遠高於預期。
參考判決書全文:
https://judgment.judicial.gov.tw/FILES/TYDV/115%2c%e8%a8%b4%2c867%2c20260724%2c1.pdf


